女方打掉孩子,应该和男方先商量,所以女方是有责任的,彩礼的话是赠予的东西,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返还的,也可以不返还
如果不结婚了,可以返还。如果孩子不影响结婚,就不用返还。
孩子是双方,这样做是不负责任,如果没结成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因此女方的做法虽有不妥,但是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因为女性有生育自由
女性保护
生育权
生育权
第一 男女双方,特别是夫妻双方,在要不要生育或何时生育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时,理应更多地保护女性的人身权益。理由如下:
首先,男子的性权利和生育意愿是要通过女性主体才能实现的。
其次,任何违背女性意志的男性强权都是违反妇女人权的违法行为。
此外,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在生育上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而将生育决定权赋予女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委屈了男方,但其最坏的结果是双方离婚,男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愿意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女方可以重新选择不逼迫其生育子女的异性再婚。
毫无疑问,前者可能导致的恶果远比后者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