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和四级调研员都是公务员职级的一个层次,是2019年6月1日之后新实施的一种公务员晋升通道。
调研员层次的由高到低的顺序是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一级调研员对应的是正处级领导干部,相当于大正处这个层次,满足一定年限可以晋升副厅级领导干部,也可以晋升二级巡视员职级。晋升后待遇一下就能提升很大一大截。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小副处的层次,可以转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满足2年的任职年限也可以晋升正处级领导干部。同时职级层次也可以晋升三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一般的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晋升而来,也有个别的是有副处级领导干部晋升而来,一般都是按照领导干部享受办公用房、阅文等权利,根据要求需要每年申报个人事项报告并进行核查的。四级调研员两部分来源,一是原来的副调研员套转而来,二是正科级领导干部经历两次晋升而来。一般不作为领导管理,只是享受待遇的普通工作人员,也不需要申报个人事项报告。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1] 。
一级调研员并非职务,而是职级。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其中指出: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