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包括:(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