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且按下列程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
1、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
2、带房产证;
3、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
4、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结婚登记证和身份证出生年不符
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咨询办理
求个采纳 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