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检察院一般不会在周六周日下批捕通知书,周六日一般是不包括在批捕审查的时间之内的,七天指的是正常的工作日之内,除非当前的刑事案件特别的紧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