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6年09月25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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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对现实中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了相应的规定,仍有参考和借鉴作用: 1、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过渡中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 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人民法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 劳动合同期满 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 终止劳动关系 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临时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问题。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的临时工, 续订劳动合同 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费 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