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从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方面,我是这样定位纳税服务的:依申报作出的纳税服务行为,既是纳税服务行为,又是执法行为,如退税申请的处理。纳税人对该类纳税服务行为有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纳服务行为,如纳税咨询服务,不是执法行为。纳税人对该类服务有异议,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可进行纳税服务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