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看房子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那就不属于分配的范围。如果不是你父母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是认为赠与给子女一方的。这样,就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也有可能被认为是赠与给你们双方的,那样的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你好!考虑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父母还是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所有权人是在你们结婚之后夫妻一方的名字,认为是婚后共同财产。希望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吧。
该房屋属于父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点要先明确,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主张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