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规勤务(异地)。是武警内卫的固定勤务之一。具体规定:省纪委需要当地武警部队担负陪护勤务的,由省委书记或省纪委书记批准,并由省纪委办公厅向当地武警总队发函。武警部队执行“两规”陪护勤务时,接受省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省纪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市(地)级以下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不得动用武警部队。
武警部队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任务,主要执行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任务。
“两规”勤务,是指按照武警部队执勤条令,对执勤哨位、勤务制度、执勤装备、执勤人员、执勤情况等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的勤务。
武警两规勤务,是武警部队执勤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