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撞坏了一个监控杆子公安局给我要6000块钱但是我问了一下做监控杆子的定做也就600块钱

我是晋州的撞坏了村子里面的一个监控杆子,那监控也不能用就是杆子坏了,晋州公安大局长给我要6000块钱,我问了一下做监控杆的商家和厂家他们给我的报价也就600到800之内完全是定做和他的一模一样,我当时给他要尺寸一直给我拖着要了4天也没给我,现在他把杆子直接弄上了我跟她要发票找保险公司报他说发票在石家庄我这没有,我车在停车场放了快2个月了,我想问下我车的停车费怎么处理,我赔他跟监控杆可以吗?他要的钱都够买10根杆子了!就是这种杆子也就是6米高横臂1米撑死3-5个厚。
2026年09月23日 07:1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确定一下法律关系,“出了事故撞坏了一个杆子”的事实当中,一个物的完整受到了损害,因此会产生侵权上的赔偿关系,侵权法上的赔偿并不一定严格地按原物价值确定,必须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因此,一个杆子损害背后还可以有别的损失,要求超出原物的赔偿不一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实在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损害的赔偿以“恢复原状”为目的,因此,损害赔偿额的确定应该以“一个监控杆子如果正常运转下去”的利益,减去“目前的利益残值”计算,如同在人身损害当中,除了医药费本身,还要承担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种费用,还得赔偿误工费,侵害了一个物的权利的,除了其本身的价值以外,还应该包括杆子的运费、维护费、因为杆子损害导致的其他系统停转(尤其是各种线路损坏和其中维修花费的人工费)导致的监管损失等各种费用,如果实在有疑问的,可以请求公安局出具相应的损失细则,在这个细则的基础上协商赔偿事宜。
实在认为畸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正当权益,但在起诉前因为举证责任的原因(虽然发生在公安局和公民之间,但此时公安局的身份依然得视为“平等民事主体”),请确保自己有赔偿额仅值600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2):

我是河南郑州瑞达交通就是生产这种杆子的厂家,如果像你说的这样的尺寸,的确用不了那么多钱,是不是有线路和别的东西不能用了啊,反正是事故发生了,现在公安局能扣押你的车,只要保险公司能接受这个赔偿额也行啊

网友(3):

杆不一定贵。坏杆拆除运输,新杆运输安装,电线接入,光缆重接,基础是否重做,安装拆除是否用吊车,安装用到线缆及辅材,这些费用和人工比杆贵。损坏不能只赔杆,得把杆恢复原样。但发票应有,发票可加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