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上班不到两个月,突然有一天给我结工资让我走,该不该赔我钱

2026年09月24日 11:1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要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网友(2):

给你结工资就不错了

网友(3):

那还没过试用期吧

网友(4):

签劳动合同了吗,按照劳动合同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