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九族来自于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一直到清末后才结束。九族说法不同,但是历史上公认诛九族是极其残酷的刑罚。
汉代儒家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即异姓亲族。其中父族四就包括被处以者一族,即犯罪者之父母兄弟姐妹儿女,另及姑母和其儿、外甥、外孙。母族三,即其外祖父母、姨母与她儿。而妻族二即是岳父和岳母。
中国古代诛“九族”之罪有很多,但无论欺君,还是叛逆,归根结底只是一罪,就是伤害皇权。在各大影视剧中,皇帝动不动就要诛别人九族,“诛灭九族”,其目的就是斩草除根,彻底除去子报父仇、孙报祖仇的实力和人脉。显然“灭族”之举就在于不为自己留下一丝一毫的后患。这不禁让小编有了新的疑问,都被判诛灭九族了,那他的家属为何不敢跑呢?
首先得说,古代确实有很多人有傲骨,甘愿受死,但命只有一条,大多数人还是怕死的,这些人不跑,原因基本是以下几点。
古代消息传播太慢
古代消息传播大都靠信件,由邮差来发放,骑马到每个驿站,再换马,最后把信送到,还有就是飞鸽传书,就是用信鸽,将信绑在信鸽腿上,再放飞,信鸽就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往哪写信就用哪个地方带来的信鸽。往往京城发生点啥事,传到南方都得几个月或者几年,像是你犯了谋逆之罪需要株连九族的时候,朝廷直接就拘押你了,家里人还没听到消息,就被逮捕了,朝廷对待这些人,不会讲究审判或者秋后问斩,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个。比如西汉的晁错,汉景帝听信小人直言要灭他三族的时候,晁错还不知情,正穿着官服就上朝,没想到半路就被杀了,他的家人更是不知为何就都被灭族了。
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有事
当得知自己可能会被灭族的时候,很多族人都认为自己不会被诛杀,因为历朝历代,老年人是不会被杀的,幼儿业不会被杀,残疾人也不会被杀,明清两朝对于这些被诛灭九族的家属,只要是16岁以下只需罚为奴隶。
根本跑不掉,都有户籍册
在春秋之时,大都盛行宗族聚居,秦后才开始家族聚居,家族在一起居住,为诛灭九族带来了很方便的条件,基本都跑不掉,而且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族谱,想跑?难,如果有人不在家,那也是避不过刑罚的,古代大都实行保甲连坐,很多地方都是熟人扎堆,很长时间都不一定能见到一个陌生人的,一旦有,就会有人去核查身份,避免给自己的族人带来灾祸。
古代刑法非常残酷。一个人触犯了法律杀了这家人,连小孩都不放过。这是最可怕的“九死一生”,意思是头在翻滚,血在流淌。
“灭”与“抄”的目的是切断基层,彻底消除复仇的力量和联系。春秋时期,吴子胥、吴飞林是楚民族不完全灭亡而造成的楚国灾害。因此,秦始皇时期,他采取了商鞅“坐在一起”的清凉方法,先是“彝三族”,后来越来越清凉,从三族、五族到九族。最严重的是,明成祖杀了方晓茹和他的“十大家族”。“九祖”一词由来已久。《尚书要典》中有“得罪九祖”的说法。“灭绝”的惩罚也出现得很早。史料记载了前三个民族的死亡,其中“三个民族”是指父母、兄弟和妻子。
唐代司马真在《史记》中记载了苏寅的“七家”:“父姓,子姓,子姓,子姓,子姓,子姓,女姓,母姓,子姓,妻子的姓氏,也都在这七个字里。最后,它发展到摧毁九个国家。据考证,这一段是在隋杨帝残暴时期记载的。由于历史悠久,资料匮乏,目前尚不清楚是哪9个民族被杀。在《中国法与中国社会》一书中,瞿同祖先生列举了对“九族”的不同看法,但没有得出最终结论。
金代学者杜宇认为,“九族指的是祖父、祖母、半亲母亲、妻儿、妻儿、姑姑儿子、姐妹儿子、女婿,以及自己的血缘家庭,都是血缘关系,都是外来的。”
这是指父亲的第四家庭、母亲的第三家庭和妻子的第二家庭。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子和玄孙是九个民族。据中国古代典籍记载,“从高祖到玄孙,九人同姓。”明朝开国元勋朱棣杀害了方孝如一家十口。
因为这是古代的一种规定,这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惩罚。
诛九族就是将犯人所有有关系的人都杀了,根本不会管多大年纪的。
因为统治者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一切可能影响统治的苗头都要被扼杀在萌发的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