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出资设立 A 有限合伙企业,甲 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丙向第 人B公司明确表示自己是普通合伙人,丙代表 A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 100万元的买卖合同B公司按约发货后,A 企业无力支付货款。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 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试问:对于不足的 60 万元,将如何处理?

2026年09月24日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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