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中拉票至少要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此为民主社会的特色。拉票在社团、工会、教会等,也经常发生,有如电讯产品推销员。候选人采用不正当或不道德手段拉票,有时被称为“奥步”。
2、定义
在投票选举或人员推荐过程中,打招呼或者暗示具有推荐资格的一些同志投票推荐自己,从而使自己达到晋级或升迁的目的。
在有些场合拉票是种不正之风,要防止这类行为的泛滥,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投票和选举的准则,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和杜绝拉票行为,让拉票者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