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不仅需要考虑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资格,还要考虑路权、信号灯、驾驶人事故发生时的驾驶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严重程度等等因素。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确定细则或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