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但是法院不会判你胜诉,因为已经过了2年诉讼时效。(肯定会败诉)
但是你还拥有对这个人的债权,只是法院不会帮你执行了,还不还你钱全凭这个人自愿。
第一句表明收款人收到1000元,第二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尚欠款1000元的意思,所有可以认为有欠条的意思表示。
不过,从结尾看,对方承诺八九年九月七日付清,如果到现在还没有付清,已经超过胜诉的诉讼时效了。
时效是两年,从八九年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
从条上看还欠人民币壹千元,(九月七日欠款付清) ,从条中上下文的关系来看,应当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丧失了胜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