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房主索赔300万的请求是合理的。
首先,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个别墅是房主以合理方式购入,并且已经完成交付,应属于房主的个人财产里的不动产,房主对于这套私人住宅有使用权。但是剧组和物业在没有经过房主同意的情况下闯入私人住宅进行使用,并且对家具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显然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剧组先请示小区物业,物业再请示房主本人,得到许可后并且约定好使用规则方可进行拍摄。尽管房主自买下别墅后从未来居住,但这并不代表物业可以擅自主张的主动出租,而且对于出租所获得的收益也没有告知和分给房主,这也是不合理的。况且,我们对于自己的私人领域都是有一定的保护欲的,谁都不喜欢自己家里的东西被外人动来动去,更何况还被外人造成了损失。因此,房主索赔300万是完全合理的。
再后续的报道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物业实际上也在推脱责任,虽然房主承诺将钥匙交于他们保管并且在需要进行重要维修的时候可以进入内部进行维修,但是并没有条款表明他们可以将这套房产用于盈利。
这样的行为一是侵犯了房主的房屋所有权, 二是侵犯了房主的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在获得权利人明确同意之前,不得进入、拍摄、窥探他认得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在房主请求索赔的300万里包括了财产损失和因侵犯隐私权带来的赔偿。
这也告诉我们,在遇到相关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要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地维护好我们的权益,让侵害者付出相应的代价,维护社会的公平。
我觉得剧组应该赔,本来就是剧组事先没有调查好,这是不是样板房,就自作主张到里面拍电视剧,这也是不尊重房主的行为。
自己的别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侵占,这肯定是被侵权了,当然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别人的房子,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而且也不是在生命受到威胁之类的特殊紧急情况下,应当赔偿房主。剧组审核房屋是否可用应该比平常人审核更加严格,却出现了这种情况,有放任物业欺骗自己的嫌疑。
我觉得房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别墅成为了拍剧的场所,她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赔偿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