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子叛给前夫了,但前夫被人砍死了,我该怎么做?

2026年09月26日 20:1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一般情况下,您可以把儿子接过来和您一起生活。如果您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也可以同孩子的爷爷奶奶协商抚养问题。
离婚不会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即使离婚判决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也不免除另一方的抚养义务。直接抚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因此,一般情况下,您可以取得抚养权。
不过,如果您没有监护能力,比如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或生活极其困难的话,也可以同前夫的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友好协商,同时尊重孩子的意愿,按照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解决监护抚养问题。
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相关法律需求,欢迎进一步联系咨询。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网友(2):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回答,从法律理论来讲,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父母的法定义务哦!

网友(3):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

网友(4):

主要看母亲的意愿。母亲有抚养义务。同时,也看孩子的大小,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