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你如从事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某一活动时,出于各种目的,不出示自己真实的居民身份证,而使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这样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以上法条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你只是携带并没有使用,公安机关无权对你进行处罚。你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只要你能说出来与身份证主人的关系,核实后没什么要紧的。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警察罚款是件很不科学的行为,针对你的事情。你可以要求行政复议。像你携带他人身份证又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条例条规。多以我觉得警察这样反而有点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