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捡到皮包,里面有20万现金,算不算犯法。

今天我在街上过马路的时候,有个车在我面钱上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后门开了一下掉了一个皮包下来,前面副驾驶的回头把门关了就走了。包被我捡了,但是我确定他没看清楚我,因为我距离比较远,他也没注意我。我走上去捡到了,回家打开里面20万现金。还有2张卡这样算犯法吗?这个钱我可以拿出去用吗?会被抓吗?我确定当时没有人看到我,因为那地方很偏。
2026年09月17日 18: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街上捡到皮包而且有20万现金,并且没有返还给失主,是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扩展资料:

不当得利返还方式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常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

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当得利

网友(2):

属于拾得遗失物的民事行为,你可以花,但是一旦追查到你本人你要无偿的偿还,你用去的钱你自己还要掏腰包补偿。建议你主动上交,舍得遗失物者可以要求失主给予适当补偿金,这样你也可以得到一点报答,万一是犯罪赃款,你拾得不上交,影响公安办案取证,你可能还有一定的责任

网友(3):

捡到不犯法,用的话就犯法了,这个在法律上是有名门规定的!失主现在肯定报案了!不过最大还是良心谴责,用别人的血汗钱心不安啊!!给点建议还是报案吧!!毕竟咱是好人啊!

网友(4):

现金可以花,但是人家找你你得还。卡就别用了,用就是犯罪。如果你缺钱呢,就关注一下你们那的媒体吧,应该有悬赏广告。如果你不缺钱呢,就交给公安机关吧,当一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楷模

网友(5):

当然是犯法的了,被查到要补回去的,深圳机场的拾金案,看到没,没用也判你刑有据可依了,哈哈,希望自己能合理的处理好此事,别人不可为你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