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0分 关于间接正犯

我想问一下,关于间接正犯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但是该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了另一行为的,如何确定责任的。 例如:甲教唆乙(十三岁)去盗窃,并且明确告知乙只得盗窃,如果有意外情况不能为的,立即逃跑,不得为其他行为。后乙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乙随手抓起一把刀将人捅死,此时甲为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承担乙杀人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应该认定为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即此时甲虽没有杀人的故意,是不是乙的主观故意就认定为是甲的主观故意?请详细解释一下,另外所参考的法条也麻烦注明一下。 对于被害人的死亡,甲当然应该负责,但是在此案例中甲的主观情节应该如何认定?是以甲自己的主观意图应认定为过失,还是乙的主观故意也认定为是甲的主观意图?
2026年09月23日 20:2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甲是首犯 乙是主犯
甲是成年人 应意识到乙犯罪的各种后果 应当承担乙杀人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乙是未成年人 无法意识到用刀捅人的后果 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确定责任为:认定甲乙二人共同过失杀人罪

网友(2):

两者都有责任,主要责任还是要甲,乙是没成年的,不承担刑事责任,由甲承担。甲教唆乙去偷,而不是砍人,不过甲还得承担。

网友(3):

甲当然应该负全责 。乙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4):

甲当然应该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