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把审问犯人的照片外泄出去属于违法吗?

2026年09月23日 13:3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侵害肖像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包括以下三个要件:1、须有肖像使用行为;2、须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3、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这三个构成要件中,前面两个要件很好理解,第三个要件的意思是:如果存在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就是合法的。通常的阻却违法事由包括:1、为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如通缉逃犯印制照片;2、为维护本人利益的需要,如刊登寻人启事而使用相片;3、为了时事新闻报道的需要。 此外,公众人物包括官员、明星、名人、主持人等,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由于他们的身份而受到限制,法理上称为人格权的让渡。比如:奥巴马就没有肖像权和隐私权,克林顿的性丑闻也就不属于隐私权。所以,自然人格权和法定人格权的存在区别。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使您满意。

网友(2):

副组长把审问犯人的照片外泄出去,这个应该不属于违法,但是对工作态度的不负责任,应该属不作为

网友(3):

副所长不发生,因为犯人的肉馅儿出事出去属于违法吗?应该是。应该是。

网友(4):

副所长把审问犯人的照片外泄出去,当然应该是违法的,要保证犯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