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津浦铁路838公里+000米处至浦口间的171.800公里线路,连同有关单位一并划归上海铁路管理局管辖。1953年1月,局内管理机构调整为:车务、商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计划、财务会计、材料、人事、统计、卫生、教育、职工生活、总务、公安等处和行车安全监察室;后又增设基本建设、工程、劳动工资、客运、房建等处和局长办公室、总工程师室、人民监察室及运输计划、法律、技术、推先等科室。不久又撤销人民监察室、法律、推先科,将技术科扩建为技术处。此间局机关共设26个处、科、室。同时,管理局将下属的具有管理职能的铁路分局改为铁路运输分局,改“块块”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铁路运输分局,只管理与运输生产有直接关系的车站、列车段、机务折返段;其它单位由路局业务处管理;铁路运输分局对业务处管理的基层单位实行业务联系和生产监督。1956年,又将铁路运输分局性质改为管理分局性质,使铁路分局具有“主管运输,协管其它”的职权。这种管理体制延续到195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