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假币后使用假币的行为如何定性

误收假币后使用假币的行为如何定性...
2026年09月23日 17: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问题问的太笼统了。
认定这个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首先要确定两个问题: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1、持有人是不是明知其为伪造的货币
2、持有、使用的数额有没有超过4000元。(2000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所谓持有,是指行为人实际支配、控制数量较大的假货币的一种持续状态,如随身携带、防止家中、藏于某处等。
所谓使用,是指经伪造的货币投入流通领域,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等。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2):

我今天就遇到让我郁闷的事情!今天去上网,网吧收银说FA开头的不收!既不说是假的也不说是真的,就是一句话FA开头的不要!我就不明白难道国家没发行FA开头的钞票吗?

网友(3):

要看你的数额以及具体的情节,才能最终定性,不妨将你的问题提交到我名字中的网站,你可以得到专业的答案

网友(4):

只没收假币就可以了。
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了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数额较大”是指假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如果只是公民偶尔法制观念不强,使用少量假币,这种行为一般公安机关以教育为主,也不会做出严重处罚。

网友(5):

如果不是明知的,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