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属于恶意。违反劳动法。【1】根据《工资暂付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这个经济损失,要严格的进行计算,如果劳动者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