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含量达到196毫克,是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可能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左右,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含量达到196毫克,是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可能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左右,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公职人员的要给予“双开”,即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对于醉酒驾驶的人,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