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小厂工作的技术员工,月薪制。公司二十六天八小时制,我加班没有加班费,老板说月薪的员工都

我是一名在小厂工作的技术员工,月薪制。公司二十六天八小时制,我加班没有加班费,老板说月薪的员工都没有加班费拿,已经做了快一年了,我们平时都是工作十一个小时,而就在上周三那天,我中午依照老板要求与一个普通员工一起连班一个小时,然后晚上老板竟然还要求加班到十点(平时不连班上到九点是十一个钟,连班就是十二个钟),然后我就没答应,因为我加班本来就没拿到加班费,而且我都上了十二个小时的班了,在加到十点的话就是十三个钟,感觉他们太欺负人了,所以我就打卡下班了,今天一看工卡,那天竟然罚了三十元,我有点咽不下去这口气,所以我想请你们这些专业人士帮我分析分析老板的这种做法合理吗?罚我款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6年09月24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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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指定不合理了,而且定的制度简直就是剥削嘛。
谁上班不是月薪,又不是当日结算的,上六休一本来就多上班,超过八小时之后居然不算加班,不合理。既然不给加班费还在这样压榨工人的企业上班,建议离职找个靠谱的。
临走别忘了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维权,把加班费给你补上。不能便宜这种黑心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