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小厂工作的技术员工,月薪制。公司二十六天八小时制,我加班没有加班费,老板说月薪的员工都
我是一名在小厂工作的技术员工,月薪制。公司二十六天八小时制,我加班没有加班费,老板说月薪的员工都没有加班费拿,已经做了快一年了,我们平时都是工作十一个小时,而就在上周三那天,我中午依照老板要求与一个普通员工一起连班一个小时,然后晚上老板竟然还要求加班到十点(平时不连班上到九点是十一个钟,连班就是十二个钟),然后我就没答应,因为我加班本来就没拿到加班费,而且我都上了十二个小时的班了,在加到十点的话就是十三个钟,感觉他们太欺负人了,所以我就打卡下班了,今天一看工卡,那天竟然罚了三十元,我有点咽不下去这口气,所以我想请你们这些专业人士帮我分析分析老板的这种做法合理吗?罚我款了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