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管男方,女方起诉离婚孩子的话,嘟嘟是法院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决的,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可能归妈妈抚养,如果两如果实在懒到八周岁的话,然后看双方的情况,八岁以上的话,会中遵循孩子的意愿,但是这个只是参考因素,不是绝对性
可以的,具体要看你本身情况,对于2周岁以上子女双方都要求抚养的,应当根据双方身体状况确定,一方患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跟随另一方生活,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无生育能力的,子女一般应当跟随其生活。
虽然男方起诉离婚带孩子的抚养权南方不见得能得到如果孩子超过16周岁,有孩子自己选择,如果孩子不超56岁,女方想要孩子,南方仍然是得不到抚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