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这个房子不是你的。
因为,房产是不动产,而不动产权我国实行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属于谁所有。房子你虽然住了10年,这10年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房产没有法律上事实之说,也就是说,不论你占有多久,房产也不会是你的。照你这样说,我租赁某人房产一次性租赁20年后,房产就成了我的。
我个人建议,既然你有中间人,那么你应该就该房产书写一份房产转让协议。如果办理不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去公证机关公证一下。
这个是不可以的,你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是你自己的房子,如果你有购房合同也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在法律上这个还不是你自己的。
房子是否有房产证,有证写着别人就不是你,拿着付款收据去更改房产证名字。
如果没有房产证,谁住就是谁的,可能还有邻居,所在村镇大家都知道,前房主已经转让了他的房子,而且大家都知道住了十年没人提出异议。
保留证据很重要
祝你好运
不能!
与其说你是大大咧咧,不如说你是马大哈!
买房子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这么草率呢?
通过中间人,把钱给了对方,中间人把钥匙拿过来,这就算完事了?这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嘛,法律怎么可能认可呢?
假如,中间人不在了,卖房人回来让你腾退房子,你咋办?赖着不走?法院会强制让你搬走!
更有甚者,中间人和卖房人同穿一条裤子,不认账,你又咋办?到那时候你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啊!
当务之急,趁着卖房人没有做出出格事来,你赶紧让他们补办过户手续!
法律只认房产证,不认事实居住!
不能。因为判断房产的归属权,是以房产证作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