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左右对象打给我五万块钱,由于种种原因分手了,五万块可以不给他吗?

2026年09月23日 07:4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当时他没给你打借条,你不给他也可以,他没有任何办法,但是如果打了借条你必须还给人家。

网友(2):

这些钱是借的还是赠与的呢?如果是借的必须要还!如果是赠与的财物合计折算的就看你目前的经济状况了!如果你目前财务状况好就还给他一些让他有个心理安慰!毕竟谈了这么久了;如果你目前财务状况不好,可以征求一下他的意见!这样做省得他以后找你麻烦!都省事!好说好散也就在这里!

网友(3):

有条件的话还是还给人家为好。五万块钱不是小数目。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何况你又跟人家分手了,不应该不还这个钱。

网友(4):

不可以,你如果是小姐可以不给,如果不是那就得给他

网友(5):

如果你的对象是把万块钱存在你这,那么你肯定要给他,如果他是你自愿给你的,那么就不用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