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这样说:按照一事不做二罚的原则,公司对员工违反劳动组织纪律的处罚只有一次,重复处罚是违规的,请你们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就服从。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而做出这样的处理,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的处罚是来自主管领导的个人意愿,而不是公司制度编制人员编制后由相关部门主管人员会签审核批准后形成的规章制度。你这样说,是绝对站得住脚的,对方也是无言以对的。
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找上级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