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与你一起入伍的老军人非常遗憾的回答你:70年应征入伍的,76年退伍返乡的退役军人、在部队有风湿性关节炎,退伍后地方民政部门不会有任何补助、补贴的。76年退伍时如果在部队系统医院住院治疗的,定为风湿性关节炎疾患如果严重的,如果是战士的在住院康复、出院前就会有军级卫生部门予以评定“革命残废军人”,(退役时节每一个退役军人多会发放一次性医疗费的,给过几十元的补贴,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如果在部队期间评不“革命残废军人”,退役后三年内病情加剧的,还是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评定残疾军人的。而退役至今已经有42年了,那么这种行为希望已经不再可能出现。依据是《残疾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需要强调的就是,对于退役军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开部队后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个曾经当过兵的荣誉、户籍本“兵役状态”栏记载了“服役”两个字而已。
目前我国只有对于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依据2017年10月实施的新标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网页链接规定: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