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拍卖物是增值税应税货物就包含增值税,若为免税货就不包含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在1999年3月1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企业对该项房产的拍卖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
法拍卖xx所有税费是受让人(买家)承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