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上的出票人为什么属于次债务人呢?
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是指本票出票人、汇票承兑人。之所以将其称为主债务人,是因为最后持票人应当首先对其请求付款,并且在追索关系中,是最终的偿还义务人,不再享有再追索权。票据上的次债务人,是指票据关系上除了主债务人之外的其它债务人。次债务人的义务,常被称为第二次义务、次义务或者偿还义务。次债务人包括: ①汇票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 ②本票上的背书人、保证人。 ③支票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支票上的出票人为什么属于次债务人呢?支票上的出票人应该是支票的最终的偿还义务人吧?支票上的出票人是不是更符合主债务人的定义呢?出票人出具支票,如果持票人有钱的话,银行才会付钱给持票人,如果持票人没钱的话,银行并没有付款的义务呀?支票上的出票人才是支票的最终的偿还义务人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