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者协会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若干理事组成。副会长由市委、市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担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法人代表为常务副秘书长、市文明办副主任陈振民, 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副秘书长由市文明办、市工、青、妇、和民政局有关领导担任。理事由各行业有关领导和企业家、慈善家、艺术家、影视界、体育界人士及热心志愿者工作的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