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的农资增值税如何记账

各位朋友好:我公司是小规模免税农资销售企业(原供销社),销售的产品如何做会计分录?多谢
2026年09月23日 05:4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方法:
1-1.如果是先征后退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收到退税款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2.如果是免征就直接做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生产销售农膜、农药、化肥、农机等生产资料,以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的免税产品如下:
(一)农膜;
(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三)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四)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包括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1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网友(2):

楼主你好,
1-1.如果·是先征后退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收到退税款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2.如果是免征就直接做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