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具有宪法性质吗 为什么

我认为都没有,有支持我观点的人吗说一说理由...
2026年09月23日 05:1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
  最早的资产阶级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它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争夺政权过程中互相妥协的产物。通过一系列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宪法性法律, 如《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国会法》等,这些宪法性法律同政治惯例、司法判例一起构成了英国宪法,确立了英国立宪君主制政体和议会内阁制。
  美国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胜利后,于1776年由各州的代表参加的制宪会议草拟了《邦联条例》,经各州批准后于1781年 3月生效,成为美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开创了一个成文宪法时代。1787年9月通过的《美国宪法》于1789年4月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度和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总统制。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把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序言,在这部宪法的基础上建立起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英国宪法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成交法典,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法院判例和国会惯例所组成。
  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宪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范的特点
  1、最高权威性
  2、原则性
  3、概括性
  4、适应性
  5、无具体惩罚性
  6、相对稳定性
  7、广泛性
  8、历史性
  9、灵活性
  10、纲领性
  一、宪法的分类
  传统的宪法分类:
  1、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2、从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二、宪法的一般原则
  资产阶级宪法的主要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2、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 人权宣言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1793年6月24日,雅各宾派通过的新宪法前面所附的《人权宣言》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宣布“社会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提出“主权在民”,并且表示如果政府压迫或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反抗和起义的权利。

  《独立宣言》的民主思想,主要体现在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人民革命权利这四个方面。
  第一,平等与天赋人权(natural rights)思想。“天赋人权”又译为“自然权利”,其基本精神是强调人具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绝不应该被剥夺。《独立宣言》继承并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些权利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不可剥夺,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第二,主权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学说。“主权在民”又译为“人民主权”或“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天赋人权”在理论上的延伸,其理论要点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的政府。《独立宣言》提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应服从人民意志,为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
  第三,人民革命权利的理论。《独立宣言》以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理论为基础,指出:既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目的是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如果一旦政府不履行职责,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权起来革命来改变或推翻它。

网友(2):

我看过独立宣言
它里面没有一条法律内容
不过建国者都按照它的中心思想来制定宪法

网友(3):

独立宣言有,人权宣言没有

网友(4):

我认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