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为什么可作为不动产

我国土地只有使用权,那么为什么土地可作为不动产(我做一道题是看到的),这道题的说法对么,我国土地只有70年使用权,作为财产的一种的话,那么70年后,土地有改归谁所有,如果可作为财产传给下一代或继续续约,那么有土地的人永远有,没土地的人永远没有。土地国有又有什么意义?
2026年09月19日 15:5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土地的位置是固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附加在土地上的一种权益是与土地位置相对应的,是固定位置的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权益连同土地上的附着物一起作为固定资产,属于一种不动产。

网友(2):

你说的主要是针对住宅用地这一块。
当初,规定的是房屋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也一并由国家收回。
现在,物权法出台,实际上就改变为土地使用年限就延长到了房屋使用年限。也就是要么变危房由政府收回改造,要么碰到征用改变使用者。也不会出现永远有和永远没有的现象。

网友(3):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连同土地上的附着物一同入账,计入固定资产,属于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