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卫的正当性
防卫应该不具有违法性。是为了制止不法行为而使用了适当的暴力,这些都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如果是两边约战,双方互殴,那行为本身已经具有违法性,而失去了防卫的正当性,当然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2.针对行为人本身
比如你在街上看到一个人高马大的中年男子在欺负一个老大爷,而且已经把老大爷打倒在地了。这时你英雄情结大爆发,觉得太不像话了,决定要帮助老大爷一下。你想扬起拳头上前制止,可一琢磨,他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就你这小身板,保不准一巴掌把你打出一丈远。
正在纠结的时候,看见旁边有个小孩子冲打人的男子叫爸爸。机智如你,马上调转拳头,打了这个小孩子。结果打人的人看到有人打他的孩子,马上停手了。那你这个机智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不算,因为没有针对不法侵害人本身!而且你一个大人打一个小孩儿,你想想自己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啊。
3.不法行为正在发生
关键点是“正在发生”。以上故事的余沧海踹了林平之两脚之后,已经离开了。对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再进行的防卫,这是事后防卫;还没开始侵害呢你先防卫了,这是事前防卫或者说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和事后防卫都是防卫不适时,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小偷偷你东西,偷完被你发现了,跑着去抓他,这个没问题,为啥呢?小偷偷你东西,你的财产一直处于持续被侵害当中啊,但是你抓到他,他已经跑不了了你再打,那打成轻伤你就要负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