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规定必须做满三个月之后辞职才退还押金?合法吗?

工作之前规定三个月之后退1000块钱押金。工期前5天1000块钱。后面一天一结的。但是一个月多我就离职了。他们说不干,满三个月不退。
2026年09月28日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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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肯定不合法。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员工离职,办理手续同时应双方结清经济来往及工资,交接工作。而且不得将员工本人证件扣压,收取押金。
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