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
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
实质:中国称为“君权神授”。认为皇帝的权力是神给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间行使权力,管理人民。其实质就是以精神力量加强现实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