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材料。
以苍南县为例,申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报表》一式3份;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通过准办级及以上等级评估的证明材料;收费公示材料及申报普惠园后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幼儿园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含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表);苍南县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及整改情况;幼儿园上一学年度银行缴费凭证、银行代发薪证明材料、本年度银行帐以及当年近3个月工资签领表和社保清单;教职工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的相关要求规定:
1、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条件的幼儿园填写《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8月12日前报学区,由学区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后于8月16日前交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中心。
2、认定对象由县教育局发文后,根据《关于印发苍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给予财政奖补。
3、办园规范,依法接受县教育局、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达到或相当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标准》中三级及以上(农村偏远地区可放宽至准办级)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合格幼儿教师享受基本待遇、缴纳社会保障金,教师待遇确保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