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无论违反公司哪种规章制度,无论单位扣员工多少工资或者扣多少薪水都是不合理的,首先是不合法的。即:单位的扣薪首先是个不合法的,因此就一分钱都不能够扣。
【理由二】员工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说黑底白字写上《违反公司某条规章制度就要扣好多好多钱》的条款,没写就视为公司默认和许可了不扣,因此就视为公司默认和许可了“若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够扣钱”。
【理由三】我朋友迟到7次被扣了350元,2次手机打卡被扣了700元/次,一共1400.总额扣除了1750.
从你上面提供的情况介绍来看,迟到1次就得扣50元(7次共计350元),2次手机打卡扣700元/次。要讲公道,就得打个颠倒。按照公司的上述“逻辑”,那员工按时准点上班了,怎么公司你不发50元/次奖励给员工喃?同样道理,用手机打卡就要被扣700元/次,那是不是意思就是说公司你当我们员工不用手机打卡的时候,公司你也要给每一位员工发上700元/次的奖励喃?
【理由三】讲到的意思,就是说:公司当认为违反规章制度了的时候就要扣钱的话,那么员工未违反规章制度的时候公司就得把相应的钱发给员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要公道,打个颠倒。
很显然,从你的情况介绍来看,公司只准备其自己打屁、不允许别人打屁的做法是有失公平原则的。即:哦,要扣员工钱的时候你公司就想起了,而且是跑得非快。要你公司主动给员工发钱的时候,怎么就不那么积极了喃?
1、不论你犯什么错误,工资是不能扣60%的.
2、合同没签是公司理亏,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
这种情况,肯定是公司本身的管理问题,当然不应该你朋友承担所谓的扣款。不论是否签字,如果显然违反公平合理原则,显然有失公允的条款,签了,也不应算数的,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废除。
但也只有劳动仲裁了。这种公司也是太歪了,居然公司中层就把公司弄乱了。
根本不合理
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