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各自抚两个孩子养一个孩子但是男方不抚养?

2026年09月28日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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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您好,您的意思是离婚时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男方,但是男方拒绝抚养吗?

一方面,如果您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申请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变更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双方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如果产生争执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另一方面,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即便抚养权不在男方,男方仍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协商不成,同样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55 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 56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 57 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 1067 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