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总人口48.75万人。根据静宁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经省、市统计部门对静宁县2022年末主要人口数据进行评估与推算,2022年末,全县总人口48.75万人,其中常住农业人口36.56万人,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64元。比上年末减少0.0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6‰。城镇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34.18%,比上年末提高1.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