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 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 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