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封存后满足条件即可办理提取,主要有几种情况: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提取流程:
1、职工按照《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的线上渠道或线下服务窗口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中心应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因向住建、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3、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约定的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