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理厂修车,车主提车,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4、理赔。收集索赔资料并将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