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诈骗被羁押37天 检查院没批准逮捕 公安转为监视居住 请问我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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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 15:3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监视居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如果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网友(2):

如果证据确凿,法院一定会发逮捕令的,

网友(3):

看有新的证据不,还有会让你报道。

网友(4):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