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的,所谓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我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的使用权等)。
集资款个人部分属于本人的生活资料,当然是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的。
未留遗嘱的话
这笔遗产就按法定继承分配
应该要更名的,因为这个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还在用他的名字处理一些法律关系会产生问题的.再说原单位也不一定同意你这么做.
死后自动转为遗产参与继承,单位会通知更名的,更名对继承人有好处。
死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相关遗产,如果同时多人的话,需要均分遗产(包括因为集资所带来的利益)。